天津落户学历型人才办理方式
发布时间:2023-02-19 09:14:46 浏览次数:282次 作者:admin
天津落户学历型人才办理方式: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注意:天津实施人才新政,主要是吸引人才来天津创新创业。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按在津无工作单位申报落户。
二、办理落户准迁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型人才,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落户的,提供本人或配偶合法房产证明;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提供人才集体户相关材料,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三、引进人才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落户手续: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APP),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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