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落户攻略大全!想落户的外地人看过来~超实用!

发布时间:2023-03-08 11:36:14   浏览次数:293次   作者:网友投稿

天津落户途径多、门槛低,一直是吸引外地人来津置业投资的一大优势。本次将为大家详解——落户天津的绿色通道!实用指数五颗星!赶紧准备好板凳,学习起来吧!

近日,天津市公布了《天津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方案》,这是户籍改革方面的重磅文件。那么,大家关心的积分落户及人才引进落户方面有哪些变化呢?落户通来传达一下文件精神,概括如下:

1、人才引进方面:加大引进力度,尤其是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

2、积分落户方面:调整积分指标体系,增加在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的积分分值。

落户政策暂时没有收紧,只是在分值方面有变化,后期我们将继续关注这方面。总之,紧跟天津落户积分查询政策走,落户要趁早!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72号)精神,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我市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16〕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支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教育、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持久动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推进。由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公安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统筹协调户籍制度改革与配套公共资源配置体制机制改革进度。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引导,充分尊重非户籍人口自主落户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既有农业权益,创新农业权益依法有偿流转机制,消除农民进城落户后顾之忧。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非户籍常住人口规模,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人口合理分布,严格控制中心城区人口增长,适度增加环城四区人口规模,引导扩大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人口增量。坚持存量优先。优先解决来津时间长、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有合法稳定住所、适应城市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户籍人口在津落户。

(三)工作目标。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本市各区和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限制,调整放宽非户籍人口落户政策。加快完善与新型户籍制度相适应的基本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十三五"期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4个百分点,到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4%。

二、建立新型户籍管理制度

(四)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调整完善配套政策、管理机制和信息系统建设。本市户籍居民可以自愿到公安机关换领居民户口簿。(市公安局牵头)

(五)全面放开本市户籍迁移限制。在全市范围内,以合法稳定住所为前提,放开对本市户籍人口的迁移限制,实现全市户籍人口的自由迁移。全面放宽本市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条件,引导在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在城镇落户,促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市公安局牵头)

(六)完善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全面落实普通高校录取学生户口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本市普通高校新录取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毕业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合法稳定就业地。(市公安局牵头)

(七)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人才聚集战略,健全人才评定标准,优化人才引进制度。加大对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引进力度,不断提高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技术工人的城镇落户率。(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八)调整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政策。统一并放宽夫妻投靠、亲属投靠在津落户政策;积极稳妥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返津落户等历史遗留户口问题。(市公安局牵头)

(九)优化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在《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在津居住年限、落户区域、教育程度、职业技能等因素,合理调整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适度增加在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落户的积分分值。重点解决来津时间长、就业能力强、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户籍制度规范化建设。在严格控制本市人口规模,合理调整人口资源结构的前提下,创新人口管理制度和配套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并试行天津市常住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委、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支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财政保障

(十一)加大支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根据不同时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规模、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变化、各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差异等,对转移支付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建立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动态调整机制,增强区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保障能力。市财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快、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好的区适当给予奖励。(市财政局牵头)

(十二)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支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补助机制。市财政在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等相关专项资金时,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非户籍人口较多的区给予适当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市财政局牵头)

(十三)创新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机制。支持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引导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用于收益稳定、回收期长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暖供气、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提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和非户籍人口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支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

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十四)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按照以人定地、人地和谐的原则,建立天津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实施规划统筹管控。改进用地计划安排,将各区每年增加的城镇人口数量作为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加快培育创建特色小镇,全力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综合试点工作,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用地需求。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健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通过"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逐步放开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申请住房保障,通过领取租房补贴用于市场租房等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确保城乡统一的住房保障体系平稳实施。继续推进示范镇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主渠道建设。推进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覆盖范围,鼓励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

(十六)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具有本市户籍的未就业居民、农村居民和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儿童,应当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有天津市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的未就业成年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持有天津市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等有效证明的未入学入托的儿童(含新生儿),可以按规定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参与)

(十七)完善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本市从事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不分是否具有本市户籍,均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且不满60周岁、不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本市或外省市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按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十八)完善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户籍管理原则,及时受理进城落户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权利。(市民政局牵头)

六、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十九)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以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收益分配权为核心,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自身实际采用"资产股份合作"和"土地股份合作"两种模式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一人一票"的管理决策机制和"按股分红"的利益分配机制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赋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等权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蓟州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力争在2019年以前完成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对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依法给予确权登记颁证。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牵头)

二十)完善农民"三权"有偿流转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支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优化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流转交易网络系统、拓展服务农村改革的各项功能,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成为农民相关权益流转交易和有偿退出的有效平台。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及退出土地的规模经营试点,探索引导进城落户农民采取长期退出(到二轮承包期结束)和永久退出(永久放弃承包经营权)两种方式有偿退出承包经营权,切实保障退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整理利用进城落户农民退出的土地,实现退出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托管、流转交易和有偿退出试点,依托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托管与交易管理平台,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规范、有序开展股权的流转交易和有偿退出。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逐步建立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流转机制,允许以转让、出租等方式,向符合申请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牵头)

七、完善支持非户籍人口市民化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二十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非户籍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国家规定和《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标准,缩小非户籍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根据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做好教育空间规划,加强资源调控,确保本市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按照国家和我市招生入学政策及学籍管理规定,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升学和转学手续。落实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制度。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各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加快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将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学籍管理纳入本市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全市统一管理的学籍档案制度。(市教委牵头)

八、强化监测检查

(二十三)健全落户统计体系。按照全国统一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指标、国家统计局城乡划分结果和年度人口调查制度要求,做好全市人口变动监测统计工作。(市统计局牵头,市公安局参与)

(二十四)强化专项检查。对各区非户籍人口特别是进城农民落户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2017年下半年开展对非户籍人口在本市落户情况的中期评估,2019年下半年进行全面评估。(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五)强化政策效果。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等国家政策文件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市政府文件已明确的相关配套政策,市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采用自我评估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动态调整,强化政策实施效果。(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审计监督。将非户籍人口在本市落户情况和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纳入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有关部门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审计机关要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审计监督。(市审计局牵头)

1 先来看一组数据

据天津市统计公报,2011年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54.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5.29万人,全市户籍人口996.44万人。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1546.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14万人,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26.91万人。

1500多万的人口中,有600左右是外来人口。也就是说,天津常住人口年均增加50万人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外来人口;同期,户籍人口仅增约30万人。

一方面说明天津这座城市比较有吸引力;另一方面落户通道多、门槛低也是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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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这东西,个人感觉比较“复杂”

天津生活和工作的“外地人”,会缺乏一种归属感,买房子被限(外地人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只能买一套房,同样是首套房首付比例也高于本市人)、汽车摇号有规定(需要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等等,其实是一定程度上满足人们一种精神和心里的诉求。

另外一种就是为了孩子,孩子上学教育问题,外地人和本地人是不一样的,虽然一直在调整,但还是很难做到公平。还有一种就是为了拓宽高考的独木桥,相对于河北、山东、河南这样的高考大省来说,天津的高考有太大的优势,这是吸引一部分家长来津落户的重要原因。

当户口被赋予太多的附加值的时候,其就有了丰富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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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的市场很混乱

百度“天津积分落户”一个关键词,就有1510000余万条相关信息;“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关键词83.1万条,数量庞大得吓人。

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感受,想办理落户,但是有点儿蒙圈:自己符合条件吗?不知道企业给不办?自己怎么办?找谁可以代办?

自己办理手续繁琐,需要有足够的经历和时间跑这个事情,我的一个同事就是第一批积分落户的受益者,在公司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配合下自己独立完成了整个过程。如果您也想试试,可以到《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官网查询相应的政策流程等,网址如下:

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zf/index.jsp

当然,如果找专业的办理机构,支付一定的费用,让专业的去办这样的事情,会比较省心,只要“听从指挥”就好,该提交资料的时候提交资料、该交钱交钱。

大概了解了一下市场情况,目前整个落户成为了一个“产业链”,但比较混乱,包括积分落户、及人才引进等渠道的代办公司良莠不齐,没有行业老大,不少人都在做,收费额度比较随意,没有统一的标准,从1万到28万不等。

特别是积分落户需要时间比较长,中途的变数和不确定较多,甚至存在欺骗行为。所以大家在寻找代办的落户机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找相对正规的企业来办理,多甄别多考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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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主流落户方式

那目前落户天津的有哪些绿色通道呢?简单来说有三个主流方式:人才引进、积分落户及挂靠。

三种方式各有特点,适合不同的人群,大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对号入座,为自己、家人或企业员工,选择便捷、经济的方式来解决户籍问题。

当然,除此之外,在一些特殊区域还有特殊政策,比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有落户门槛及条件就会相对优厚一些,甚至有就业即落户的政策。

1通道一:人才引进

特点: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

适用人群:45岁以下、初始学历较高的人

人才引进是首选的落户方式,办证周期算,一般3-6个月的时间。但是有年龄、学历、社保的门槛设限。城市学历、全日制本科,35周岁以下;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以及高级职称在50周岁以下均符合申报条件。这个最重要的是两条,学历和年龄。

据了解,如果不符合条件也不是毫无可能,还有一些政策漏洞可以钻,但是就要付出高额的费用。(这个属于钻空子,暗箱操作,不太提倡)

2

通道二:积分落户

特点:门槛相对低、时间长、政策变动性大

适用人群:在天津工作的人

天津积分落户于2014年起试行,2016年正式施行,今年是正式施行的第二年,是天津市现行户籍政策的一种补充,与现行的人才引进、应届生落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政策并行。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

积分落户每年有两次申报机会,分别为4月及10月,对于申报人来说,这个两个时间点很关键。多少分才能落户呢?我们来看一下历年的情况。

图:积分落户历年的积分情况

140分是申报的门槛,达到这个分数才有资格申请,建议申请者要高出一些分数,可丁可卯的分数有风险,比如去年的最低分是146分,但同样的146分未必会通过审核,有一些综合考量因素在里边。

积分落户,哪些项目可以积分?什么项目的积分最高?哪些比较容易?我们整理了一张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一目了然的可以测算自己的分数多少。

图: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

其中社会保险是必选项,而且对于常年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来说具有很大的优势,一年12分,10年就是120分,工作年限也会有相应的加分。年龄、教育程度、住房等都是大比例的分值。如果不够,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及职业工种也是进行学习的,也就是花钱可以学习或操作的。

另外,积分项目中涉及到“紧缺工种”的问题,这个信息每年都会有变化,我们将2017年最新的信息汇总整理出来,供您查阅。

图:紧缺工种的最新种类

如何证明你从事的紧缺工种呢?空口无凭。

职业(工种)紧缺程度加分项从最初的的只看证书,只要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且与当年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行业、职业(工种)名称一致就可以加上10-30不等的加分。

去年正式运行的积分落户制度增加了需申请人本人提供《岗位承诺书》,承诺当前的岗位与资格证书(工种)一致今年则又增加了需要用人单位提供《岗位证明书》,且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工种)与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相符的规定。

积分办理到底是什么回事?这里我们用一个流程图来说明。申办人可以根据这个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拿着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部分去办理相应的手续,最终申请人在拿到《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最终实现落户。

图: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知道流程了还得需要知道哪些资料,到哪儿去办理,遇到问题了找谁去咨询……我们也针对这些基础信息,进行了初步整理,大家可以保存下来,仔细研究一下,可以帮您节省之间,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

图:积分落户资料清单、咨询电话及去哪儿办

积分落户中也有必选项,比如申请人在本单位(申报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不含补缴)。“满1年”是指为申报月份的前一个月为截止时间向前推12个月,且这12个月缴费的时间、险种符合相关规定:即在天津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一年,且期间无中断、补缴、漏缴等情况。

核心词是:在同一单位连续缴存一年以上社保。

另外,积分落户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允许造价,一旦被差出来,则取消其5年内申报资格,后果很严重。

目前的积分落户政策将实施到2020年,所以5年内(2016-2020)政策应该不会有大的变动,但小的修订肯等会有。今年的新政基本上都属于细化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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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三:挂靠

特点:门槛低、容易操作

适用人群:直系亲属间的挂靠落户,简而言之,主要是父母与子女、子女与父母以及夫妻间的投靠。

随迁:父母申请积分落户同时申请子女随迁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在津落户后,本人为子女申请投靠落户的,可以到落户地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报手续。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积分落户申请人,其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与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的,可以一并申请随迁落户。

这项相对比较容易,特别是对于孩子即将参加高考的家庭。

投靠:父母落户之后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目前实施的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也较为严苛,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投靠子女在我市居住生活,子女户口均在我市且被投靠子女在我市落户满10年(不含在我市上学期间学校集体户口),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请在我市落户。夫妇双方应均达到政策规定的条件后一并申报。”即:(夫妻双方的)年龄、(全部子女的)户籍均在天津且已落户满10年、有房、夫妇双方一并申报。

投靠配偶

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有所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居民与外省市户籍居民结婚满3年,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将外省市配偶户籍迁入我市落户。新政策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投靠落户政策上的区别,将所有投靠配偶落户的结婚年限都统一为3年,同时对申请人的年龄不再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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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通道:特殊政策

除了以上三种比较主流的落户方式外,还有一些其他通道,下面我们也简单介绍一下。

1.特殊贡献户口

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在我市投资注册并合法经营纳税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市每纳税(不包括个人所得税)100万元人民币可申报一名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工作时间应包含利用纳税年度全年)的职工在我市落非农业户口。

其中,要求申报人与该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提供该企业为其在我市缴纳的自签订劳动合同至申报户口时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包含利用纳税年度全年)。

2.优秀外来建设者落户

参评员工需户籍在外省市,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含)以上学历(不含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滨海新区企业一线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天津市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对照《滨海新区优秀外来建设者评分表》得分60分以上人员,按照分配名额,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推荐。

3.就业即落户

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日前正式印发《天津市双创示范基地就业即落户政策实施细则》。

①纳税额1000万以上:

在双创示范基地内注册、纳税、经营,1年内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可以按照符合人才引进政策与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1:1的比例,一次性为职工办理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②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

在双创示范基地内注册、纳税、经营,且按照工商部门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朝阳企业,经认定后,可以按照符合人才引进政策与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1:1的比例,一次性为职工办理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微小企业5年内累计纳税100万:

在双创示范基地内注册、纳税、经营的成长型小微企业,5年内累计纳税额每满100万元人民币,可解决1名投资人或法人在津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④双创企业放宽条件的:

对认定为双创企业放宽条件引进人才的,准予35周岁以下(含)大专生或后取本科学历人员办理在津落户,职工本人或家属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准予18周岁以下子女随迁落户。

享受双创示范基地“就业即落户”政策的职工在津无自有住房的,在中心商务区管委会所属的人才公寓租住或购买商务公寓的,可办理落户手续,符合随迁政策的家属,可以办理随迁落户手续。

⑤最特殊的、无条件接收:

双创示范基地企业通过“就业即落户”政策、人才引进政策仍无法解决落户的职工,所属企业可叠加适用纳税类政策,即企业上年度或本年度每纳税100万元人民币,可以解决1名职工或家属在津落户,不设年龄、学历、岗位、职称等条件要求。

这些是特殊区域、特殊行业的特殊政策,当然也是一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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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户口的密切关系

积分落户也好、人才引进也好,没有房产只能是集体户口,而集体户口有时效性,其而不能给孩子或配偶落户,所以最终的户口还得落到房子上。

曾经,滨海新区蓝印户口的入户门槛最初标准25万元,2007年变为所有区县“一刀切”100万元。2009年又调整为市内六区购房一次性80万元及以上、环城四区60万元及以上、远郊区县40万元及以上的蓝印政策开始实施,带来了一大批“蓝印户口”,曾经一度低迷的楼市,开始复苏。2014年5月,天津取消蓝印户口政策,“积分落户”取而代之,落户变得更难了。

买房落户不分期房、现房,也不分新房还是二手房,70年的大产权的住宅均可落户(小产权房不可以),部分公寓产品也能(但有些是只能积分不能落户,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先到这里,信息量有点大,其中最重要的是图表信息,可以收藏,以后研究,希望大家是否有帮助。大家在落户的事情还有哪些问题,我们可以一同探讨。

部分互动问题

Q

您好!我想积分落户!自己有房28周岁,落户塘沽,没有学历,现在好像是82分,如果办理技能资格证大约能办多少分的?

A

您可以对照一下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基本分里,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以及置业工种这些是可以操作的。您目前是82分的话,需要再加80分左右是比较靠谱的。

Q

我有一下几个关于人才引进的问题想要请教:1、人才引进必须有社保吗?2、可以自己找公司代缴社保,自己找人才市场办理可行吗?这样办理办不下来的风险大吗?时间也是3到6个月吗?3、人才市场可以代缴社保吗?4、档案在老家学校里,可以调档吗?还是档案必须在老家人才市场才可以调档?5、怎么辨别中介能不能办理,需要对方提供什么资料或看对方什么资质。

A

五个问题的:1.必须有社保,3个月以上;2.可以找代办公司;社保和人才只是一部分,整个过程需要多少资料很多;一般是3-6个月的周期;3.已给办理;4、可以调档,看你的情况,一般调档会比较简单操作;5、至少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的办公地址、主观判断和客观分析。

Q

刚才说了,无论是积分落户还是人才引进都有时效性,这个时效是多长?一年两年?

A

有时效性,一般不会超过两年。

Q

我单位是北京注册的,但现在通过服务机构在天津交社保,我应该如何办理积分落户?

A

积分落户的是前提是在天津的接收单位连续缴存一年及以上的社保,才可申请积分落户。所以关键是看,服务代缴机构是给您上的哪个城市的社保。积分标准可以参考《积分落户指标及分值表》的图。

Q

买的期房什么时候可以落户?

A

如果申请人购买的是期房或现房,能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却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以加相应的住房积分,但是不能落户到该住房上,需先落户集体户口,等下来产权证后再成立家庭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