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6个区转学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17 11:35 浏览次数:次 作者:admin
天津16个区分别公布转学工作方案各区均于8月17日起开始报名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可进行查看或拨打电话进行咨询滨海新区8月16日,《滨海新区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2019级、2020级:网上报名8月17日9:00至8月31日18:00;填报志愿2021年9月1日9:00—18:00;统一测试2021年9月4日(周六);统一接收2021年9月6日;报到上课9月10日前。2021级: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将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另行安排。全文如下为积极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转学条件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学生须具有滨海新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二)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二、转学原则(一)属地安置和统筹安排相结合。按照市教委规定,具有滨海新区户口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转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及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等地域,原则上转学学生根据户籍派出所所辖地域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普通高中转入。在转学工作中,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和随机派位等方式妥善接收转学学生。若户籍所辖地域高中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将根据滨海新区高中教育资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二)保障入学。结合滨海新区高中校实际情况,妥善调配我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教育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就读。三、工作安排(一)2019级、2020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转学1.录取方式第一阶段:采取统一测试择优录取、统筹安置和随机派位的方式。有意愿通过统一测试的方式选择接收学校的学生,可依据自身学习情况,结合测试学校转入计划,自主选择学校填报志愿,参加统一测试。根据测试学校转入计划,遵循“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额满为止”的原则接收学生转学。选择不参加统一测试的学生,可通过填报统筹学校志愿的方式被直接录取。参加统一测试,但未被志愿校录取的学生,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统筹学校。第二阶段: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对符合转入条件但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报名的学生,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接收学校。2.具体工作流程(1)发布方案。2021年8月16日,通过区教体局官方网站“天津滨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津滨海”客户端同步向社会公布《滨海新区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实施方案》。(2)网上报名。按照全市统一安排,2021年8月17日9:00至8月31日18:00,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参加滨海新区组织的统一网上报名。届时,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3)填报志愿。2021年9月1日9:00——18:00,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学生再次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结合接收学校转入计划进行志愿填报(各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1)(4)现场核验学生信息,并进行志愿确认。2021年9月2日9:00——18:00、9月3日9:00——12:00,各区域招生考试部门组织转学学生进行线下报名材料核验和志愿确认(具体地点见附件2),学生于9月3日15:00后登录转学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5)组织统一测试、阅卷。2021年9月4日(周六),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塘沽紫云中学进行统一测试,统一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9月5日(周日),组织统一阅卷。(6)统一接收。2021年9月6日,结合学生填报志愿和测试成绩,由区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统一录取。9月7日10:00后,学生登录转学系统查询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下午16:00未被测试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随机派位(随机派位相关通知,届时将通过区教体局官方网站、“天津滨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津滨海”客户端同步发布)。(7)报到上课。9月10日前,由接收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签署《告知书》)。由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8)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报名的学生,须准备好相关材料,于2021年9月11日9:00至10月31日18:00期间登录“滨海新区普通高中转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区教体局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在统筹学校。确因我市疫情防控要求暂不来津的学生,由区教体局结合实际妥善做好转学安置工作。(二)2021级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转学参照2019级、2020级转学相关规定执行,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届时,具体工作安排将由区教体局通过区教体局官方网站、“天津滨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津滨海”客户端同步发布。四、工作保障(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转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新区转学人数居全市之首。各相关部门要在高中转学工作领导专班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确保转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好转学各环节工作,向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具体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转学流程,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报名和录取期间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022-66897212高考报名条件咨询电话:区招生考试中心(原塘沽区域):022-25861369、022-25861367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一分中心(原汉沽区域):022-25692065、022-67963755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二分中心(原大港区域):022-63376820、022-60989976、022-25980256区招生考试中心第三分中心(原油田区域):022-25924340、022-25924344上述部门咨询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30(三)拓展渠道,统筹资源。充分挖掘新区教育资源,以国办学校为主体,充分调动民办学校办学积极性。做好学位统计,加大资金投入,对部分校舍进行修缮改造。加强对统筹学校的师资支持力度,采取优质高中校师资跨校任教、吸引社会力量等方式弥补师资短缺问题,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就读。(四)明确要求,严格管理。向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讲明,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体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五)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要精准掌握转学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来津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在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时同步核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接种人员做好登记。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现场核验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022级及以后具有滨海新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滨海新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滨海新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滨海新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将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另行安排。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2021年8月16日和平区8月16日,《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工作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2019级、2020级: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31日;现场核验2021年9月3日;统一测试2021年9月4日(周六);报到上课2021年9月6日至10日。2021级:具体工作通知安排将于2021年底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天津落户时间为准),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安排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另行通知。全文如下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工作方案。一、转学条件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学生须具有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二、转学原则和平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采取统一测试、统筹安置等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三、工作安排(一)2019级、2020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排:1.公布方案。和平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工作方案于2021年8月16日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布。2.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31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参加和平区组织的网上报名,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3.现场核验。2021年9月3日,区教育局组织报名学生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核验地点:和平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地址:和平区南门外大街257号(福安大街门)。4.统一测试。2021年9月4日(周六),区教育局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统一测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网上报名、现场核验及统一测试的具体安排详见《和平区2019级、2020级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通知》网址:。5.统一接收。和平区教育局将参考学生测试成绩,统一接收转入学生在区内普通高中就读。6.报到上课。2021年9月6日至10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和平区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18时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中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二)2021级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参照2019级、2020级执行,具体工作通知安排将于2021年底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四、工作要求(一)和平区教育局向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解答本次转学工作安排、转学流程,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22-27127532。(二)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三)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和平区教育局要加强督导检查。(四)严格落实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精确掌握转学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来津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在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时同步核验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接种人员做好登记。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现场核验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022级及以后具有和平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天津市和平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在和平区具有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安排在和平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另行通知。和平区教育局2021年8月16日河北区8月16日,《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实施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2019级、2020级: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31日;已报名的学生于2021年9月2日到河北区教育局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2021年9月4日(周六)组织统一测试;2021年9月6日至10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2021级:具体工作安排将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全文如下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转学条件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二、转学原则1.统筹安排。采取统一报名、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的方式,依据本区实际,妥善组织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工作。2.保障入学。调配本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三、工作安排(一)2019级、2020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学生就读学生转学安排如下。1.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31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准备相关材料,按时参加我区组织的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参照《关于2019级、2020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有关须知》。河北区教育局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2.现场核验。已报名的学生于2021年9月2日到河北区教育局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如因故确实无法参加当日现场核验,可于2021年9月3日完成现场核验。具体核验时须携带的有关材料及相关要求参照《关于2019级、2020级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有关须知》。3.统一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我区将于2021年9月4日(周六)组织统一测试,统一测试考程安排如下。9月4日上午 8:30-10:00语文;10:20-11:50 数学;下午14:00-15:30英语(不含听力)4.编制转入计划。根据测试人数以及区内普通高中学位情况,编制接收转入学生计划。5.合理统筹安置。根据本区普通高中接收转入学生计划、学生测试成绩和志愿填报情况,统筹安置转入学生在相应普通高中就读,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6.学生报到上课。2021年9月6日至10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我区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18时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河北区教育局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将结合区内普通高中学位、教师配备等情况进行统筹安置。(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参照2019级、2020级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将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四、工作要求1.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现象,河北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3.严格落实秋季开学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在进行相关材料现场核验时,现场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将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码、行程卡,对于未接种疫苗人员要进行登记。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为避免人员过于密集,现场核验请一位家长携带材料到场即可。2022级及以后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天津市河北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咨询电话:022-26288185河北区教育局2021年8月16日河西区今天,《河西区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2019级、2020级: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8月31日;统一测试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志愿填报2021年9月6日上午;报到上课2021年9月7日至9月10日。2021级:具体工作安排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18时。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全文如下按市教委、市考试院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相关工作,结合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一、工作原则1.属地安置。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遵循属地安置原则,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河西区教育局严格按照规定安置转学。2.依法依规。严格转学工作程序,加强转学过程监督,强化工作透明度,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3.保障入学。妥善调配我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4.统筹安排。妥善组织学生转学工作,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依据我区实际情况,安排接收转学学生。二、转入条件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须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2.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三、工作流程(一)2019级、2020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流程1.制定方案。制定《河西区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本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并于8月16日向社会公布。2.网上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8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网址,按照公示栏中的通知要求,将所需材料发到指定邮箱。3.统一测试。2021年9月2日上午9:00-11:30学生携带户口簿、学籍证明、一寸照片等材料到天津市梅江中学(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与韩江道交口)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发放准考证、条形码等相关材料。9月4日组织统一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上午8:30-10:00)、数学(上午10:20-11:50)、英语(下午2:00-3:30)。4.志愿填报。2021年9月6日上午参加统一测试的学生进行志愿填报,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额满即止”的原则确定转入学校。在学生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确定其转入学校的顺序办法是:比较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语文、英语两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英语两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语文成绩,成绩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成绩,成绩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英语成绩,成绩高者转学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转学优先;如志愿顺序相同,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转入学校。5.报到上课。2021年9月7日至9月10日,学生按照转入学校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并按时报到上课。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所在学校及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符合转学条件但因故未参加我区组织的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18时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报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参照2019级、2020级执行,具体工作安排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18时。四、转学手续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办理转学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户口簿原件;2.学生学籍证明。家长和学生要保证所有提供的信息和各项材料均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准或材料不实造成的无法正常转学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五、工作要求1.广泛宣传,信息公开。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转学工作。设立并公布咨询电话022-58266220、022-28301916,解答本次转学工作相关问题,为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按时办理转学相关手续。2.严格管理,规范流程。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等原因导致转入未成功的,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3.加强督导,定期检查。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学校加强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防控疫情,确保安全。家长、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安全、平稳、有序完成转入学生的报名、测试和安置工作。家长和学生须在9月2日参加资格审核前14天做好每天的健康状况记录;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暂不来津;参加资格审核时14天内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签订承诺书、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2022级及以后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学生须具有我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2021年8月16日河东区8月16日,《河东区教育局关于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河东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的实施方案》发布,重要时间点如下:2019级、2020级:学生报名2021年8月17日至31日;现场核验2021年9月2日至3日;统一测试2021年9月4日(周六);报到上课2021年9月10日。2021级:具具体工作安排于2021年年底另行通知,办理时间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2级及以后: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对于已经在天津市参加中考但未达到当年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的学生,不得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全文如下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市教委关于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天津市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天铁教育中心参照本方案,制定具有我区天铁街户籍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转学条件及时间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须具备以下条件。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河东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1年10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二、转学原则1.属地安置。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由河东区教育局安置入学。2.一区一案。河东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具有河东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依据本区实际情况接收转学学生。3.保障入学。河东区教育局调配本区普通高中学位、师资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就读。